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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公安法制工作成就回眸
70年风雨兼程,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艰辛壮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吹响号角,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总有一种追求凝聚起奋进的力量。
70年砥砺前行,一代代公安人为建设法治公安呕心沥血。党的十九大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蓝图绘就,新时代人民警察将秉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接续奋斗。
“法治”二字,事关国家兴衰,事关百姓平安,事关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多年来,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多措并举,牢筑法治思维,守护公平正义,不断开展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队伍法治素养、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法治公安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厚植法治思维 筑牢制度之基
开展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
奠定法制工作坚实基础
奉法者强则国强,公安机关既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推动者,也是践行者、捍卫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2019年5月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打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思想是行动的基础,制度是体系的根本,而立法工作是基础中的基础。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近年来,公安部立足执法需要,科学民主推进公安立法和制度建设,堵塞执法漏洞、规范执法行为,公安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因势而行,面对不断变化发展的执法问题,公安部积极配合推动立法机关制定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因时而变,积极推动公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全面梳理公安法律,调研论证已有法律在现阶段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为确保已有法律切实可行,公安部持续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修订《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一大批执法制度,印发了执法细则,给基层民警提供实用管用、系统全面、可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
为提高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质量,公安部完善立法程序,制定公安部立法技术规范,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等机制。
全面提档升级 推动规范执法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多次强调,要在建设法治公安、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见成效。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如何让法治思维外化为民警具体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关键一环。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具体举措亮点纷呈。
亮点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做好顶层设计——
2015年,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揭开法治公安建设新篇章;
如今,全国各省区市普遍印发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一批建设项目,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亮点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基础建设——
办案场所设置和管理不断规范。公安部指导建设了12个适应不同经济条件和执法办案需求的办案区和办案中心示范点。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建成3000余个办案中心。
涉案财物和证据管理不断完善。公安部要求建立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机制,对涉案财物实行信息化、专业化统一管理。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建成涉案财物管理场所1.5万余个,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强。
亮点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科技支撑——
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各地不断开发应用全省区市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公安机关网上办案已成常态,办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监督制约更加透明。
建立高效便民的公安行政审批制度。各地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通过网上审批办案等举措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阳光警务”新机制不断推进。依托“互联网+”模式,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载体,大力推进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许可、备案类事项的网上公开办理,用信息公开倒逼规范执法。
强化改革意识 促进提质增效
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预防和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改革,是时代发展进步的永恒旋律,也是法治公安建设提质增效的最美脚步。
从1975年公安部政策研究室成立以来,几经沿革,公安法治建设的信念代代传承,忠诚担当的基因始终不变;到1998年正式更名为公安部法制局,面对突出问题的责任担当依旧,改革创新的作风矢志不渝。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法制部门强化改革意识,狠抓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推进落实,预防和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交出了一张张过硬的成绩单。
——深入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出台《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加强对受案立案环节的源头管控,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
——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开展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改革,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文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有效提升了刑事办案质量。
——全面启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公安部与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落实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完善错案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取证能力。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等规定意见,积极推广执法可视化管理经验做法。目前,基层民警现场执法全部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办案区实现全程视频监控,初步实现执法全程同步记录、实时管理。
——推进执法责任制改革。公安部修订印发《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组织开展适用逮捕措施、不捕不诉、法院判决无罪案件等专项检查和全国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巡查。
一项项着力破解难题的改革举措,一次次破除顽疾的对症下药,透露着公安机关锐意改革的决心,展现着法制部门完善机制的智慧。
提升执法水平 守护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百川汇流,聚沙成塔。不论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是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法治公安建设需要每一位民警持之以恒、不懈奋斗。
作为守护安全、打击犯罪的执法力量,只有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法治精神才能从空泛的字眼转化为实际的行动,规章制度才成为实实在在的应用,执法规范才能切实融入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多年来,公安机关紧紧抓住执法能力建设这一根本,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
通过大力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用的目的——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等文件,规定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案。从2011年开始,各级公安机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在职民警有近174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3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通过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组织举办全警参加的规范执法视频培训,将一线执法规范搬上荧幕,为民警上了意义重大又紧贴实战的规范现场执法课;
组织执法细则培训班等专项培训,将执法培训作为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的重要内容;
编制培训教材,组建执法规范化建设讲师团,组织评选优秀培训教官和课件,创建公安法治大讲堂,打造学法用法品牌;
……
一项项举措,一件件实事,是公安机关提升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的最佳注解,法治的信念正是通过这点滴行动汇聚成磅礴的力量。
70年光阴匆匆,为百姓护平安,为法治守正义,对执法公正的追求,将永远是公安机关不懈的奋斗目标。200万公安民警将始终牢记职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公平正义的信仰,体现于每一个执法行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中,在法治公安建设的新征程中再创辉煌!
★1989年3月,公安部法制司成立,负责公安法制工作规划,审核并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导地方公安法治建设、检查公安机关执法情况等工作。
★1990年4月,第一次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和组建精干法制专业队伍,会议对实现公安工作逐步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具有深远意义。
★1997年公安部启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修订工作,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
★1998年公安部法制司更名为法制局,同年3月至10月,公安部首次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大检查和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公安机关的正规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1999年6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公开工作,强化对民警执法执勤活动的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
★2007年4月至12月,公安部首次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工作。
★2010年,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从2011年开始,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2012年7月,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对促进法制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公安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至2014年,公安部成立检查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国。
★2014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整改活动,切实规范了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2016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指明了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对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